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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

最後一步棋,好走

最後一步棋,好走

( 2013/10/28 理財專欄作著 黃逸強 )
在急診室裡,各種維生儀器的嗶嗶聲此起彼落,心跳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,血壓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,只要在標準值以內就這麼躺著。患者身上插滿了管子,點滴由血管注入,經過身體循環後再由尿管排出,這麼做只是讓病患活著,說活著其實只是一個會呼吸的軀殼罷了。
最大的願望是善終
對一個生命垂危、身體功能喪失的患者來說,最大的願望不是看到明天的太陽,而是求一個壽終正寢。根據醫護人員道出的真相是,絕大多數人在生命末期,遭遇最大的困境是「得不到善終,反而死的痛苦」。
一般生命危急送到醫院急救,標準作業流程不外乎是體外心臟按壓、注射藥物、電擊、插管、氣切……;醫療人員傾全力把病人從鬼門關前救回來,這種搶救行為就是我們耳熟能詳的心肺復甦術(簡稱CPR)。
雖然做CPR能挽回性命,但也會造成久病體弱者的傷害,包括胸骨壓斷、內臟破裂、大出血。即使幸運被救回,事後也有一堆後遺症。美國曾做過研究,只有15%的人得以康復出院,其後還可能罹患多重醫療疾病,甚至變成一輩子需要靠儀器維生的「植物人」,這樣的急救有意義嗎?
一定要認識DNR
近年來,不當施行CPR延長死亡過程,被批評為「粗暴的臨終酷刑」,很多病人或家屬並沒有因為做了CPR得到好處,反而徒增更多的痛苦。因此在複雜的醫療倫理與人性的掙扎下,西方先進國家開始推動病人有醫療自決權,就是所謂的的DNR(Do Not Resuscitate),正式賦予病人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權利。
簽署DNR,不是放棄治療而是不做沒必要的急救,病人有權拒絕這種吃盡苦頭而且沒必要的急救套餐,一旦病人或家屬同意,明確表示不要急救,醫護人員應予以尊重,不能強行。這樣可以讓末期病人因為簽了DNR,接受安寧照顧,得以「有尊嚴的好走」。
台灣在2000年三讀通過《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》,也成為亞太地區第一個立法保障「善終權」的國家。但宣導效果不彰,至今只有不到1%的人簽署,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或沒聽過。
除了遺囑還有醫囑
醫學的目的是在治療病患延長壽命,但如果患者已經病入膏肓,明知無法治癒,就不需要做一些無謂的侵入性急救,徒增病人的痛苦及家人的負擔。
中國人很忌諱談論死亡,以為不面對就不會發生,其實那是一種逃避的心理。及早規劃才不會有遺憾,找機會和家人討論,嚴肅問題輕鬆談,除了要預立遺囑交代家事,還要立醫囑交代醫生。
大家都在談投資理財、財富管理,卻忘了最後一步棋才是最重要的,就算賺到全世界的財富,如果最後是身上插滿管子手腳被固定,相信沒有人要這種求生不得、求死不能的結局。
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做好規劃,不是只有老年人或是得癌症才需要簽DNR,某天可能因為一個意外被送進急診室,醫護人員為了挽救性命,或是家屬的要求竭盡全力不計後果的急救,與其躺在病床上任人擺佈,不如自己預立醫囑,讓自己可以瀟灑的走。
從容面對,人生沒有遺憾,最後一步要走好。你規劃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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